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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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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嘭的一声,食人族战士到了叶飞雨五六米外的时候,叶飞雨终于扣动了扳机,弩箭正中食人族战士的胸口。

    食人族战士被力量惊人的弩箭射中,仿佛胸口被人狠狠打了一拳,脚步踉跄的差点摔倒在地。

    让叶飞雨失望的是,对方身形一顿,居然撑了下来,也不知道神经为何这样迟钝,身上深深的插着两根筷子粗的弩箭,就跟俩小毛刺似的,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怒吼着举起石斧继续朝他扑来。

    他只得把手弩丢到一边,快速站了起来,手中出现了那把花了五百多才买下来并开了锋的山寨m9军刀,死死盯着食人族战士。

    食人族战士的石斧,很简陋,就是将一块稍作打磨的坚硬石头,用藤条麻皮等牢牢绑在木棒之上,通常都有二三十斤重。

    一个身经百战的食人族战士,胳膊甚至比叶飞雨的腰身还粗,挥动一块二十多斤的大石头,砸在叶飞雨身上,别说叶飞雨穿的是防刺服,就算穿的是防弹衣都顶不住,更何况,食人族战士的石斧,是对着叶飞雨脑袋砸下来的。

    连中两箭的食人族战士,还能跑到叶飞雨身前两米的地方,结果基本能预料到,手无抓鸡之力的叶飞雨,脑袋给石斧砸得稀巴烂,脑浆就跟豆腐花似的流淌出来,而食人族战士也会因为流血过多,或者伤口感染腐烂的痛苦死去。

    看起来,叶飞雨的死法应该还要干脆和舒服一些。

    很诡异的,这个时候,叶飞雨竟然没有后悔激发了时空仪的决定。杀一个够本,何况他现在已经杀了一个,剩下这个食人族战士,迟点也会给他陪葬的,从数学的角度来说,他是赚了。

    世界的事情很巧妙,运气这种东西,很飘渺,但又实实在在的影响着人的一生,就在食人族战士石斧要砸中叶飞雨脑袋的时候,忽然间脚下一个踉跄,随后食人族战士面朝地的扑倒下去。

    原来,这食人族碰巧踩在了一个被草叶遮挡住的小泥坑中,因为痛苦和愤怒,食人族没有注意到地面的情况,结果很直接的摔倒在地。

    平常时候,这样摔倒,大不了磕碰嘴巴,掉两颗门牙,但食人族战士,身上插着两根弩箭,摔倒下去的时候,叶飞雨便看到他腹部、背心都露出了黑色的箭尖。

    食人族战士身体抽搐了两下,转过头,满是纹身的脸庞几乎看不出他原来的相貌,只有两只眼睛露出狠毒的目光盯着叶飞雨,终究无法再站起来。

    这个食人族战士给叶飞雨的感觉实在太过强烈和太过震憾,两根弩箭插进身体十几厘米,仿佛没有事一样的朝他杀来,现在都这样了,还死死盯着自己,挣扎着朝脱手飞出的石斧爬去。

    叶飞雨还真怕这个家伙会爬起来,一咬牙,用力将插在地上的木马拔出来,双手持矛,对准食人族战士的颈部就插了下去。

    这些经过桐油泡浸的木矛,不但坚韧,而且十分锋锐,食人族战士再勇猛凶残,但身体还是血肉之躯,当下就被木矛刺入了脖子,拔出来的时候,鲜红色的血液喷起半米高,显然被叶飞雨刺穿了颈部大动脉。

    叶飞雨这才喘着气坐了下来,看了看两个印第安人战士和食人族战士的战斗,不禁大为意外,想不到两个赤手空拳,受了伤的印第安人战士,居然能和三个持着短刀石棒的食人族战士打个不分上下。

    他想了一下,自己现在和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是在同一条船上,要是两个印第安人被杀,接下来肯定轮到他的,他没有其他选择,加上到这里和本地土著交易,必需找到向导,这两个印第安人便是最好的选择。

    男人四大铁,排第一的是一起瓢过,第二的就是一起杠过枪,就算自己是外地人,和两个印第安人同生共死,迎战强敌,也算是一起杠过枪,他们再野蛮再落后,也不会对着自己的战友动手吧?

    因此,叶飞雨拿起丢到一边的手弩。

    三个食人族战士和印第安人缠斗,让叶飞雨有足够的时间瞄准,命中率当然提升许多。

    只要瞅准机会,趁着食人族战士停下来对峙的时候,把激光笔的红点落在对方身上,扣动扳机就行。

    一个食人族战士应声被叶飞雨一箭射中大腿,立足不稳的倒在地上,对面那个印第安人把握住机会,虎跳上前,一膝盖跪在对方的手臂之上,反手抢过那把劣质但还算锋利的短刀,在食人族战士的咽喉一带而过,极为利索的解决了对方。

    三个食人族战士都不能快速解决两个印第安人战士,现在再次减员,对方手中又有了锋利的短刀,两个食人族战士居然转身就跑,估计是想呼唤族人前来杀死这几个可恶的家伙。

    占据上风的印第安人那里会让对方逃走,这个食人族部落足足有七百多人,成年男姓战士两百多,要是给他们逃回去,出动人手追杀他们,恐怕没有什么可能逃得掉的。

    印第安人的土著,无论是食人族还是其他部落,都极为擅长各种追踪手段,受伤逃走的野兽,就算逃到十里之外都会被他们找到!

    得到短刀的那个印第安人,手腕一抖,短刀便化成一道黑光,正中一个食人族战士后背。

    而叶飞雨的手弩,也唰的一声将另外一个食人族战士射成重伤,随后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毫不怜悯的飞扑上去,合力将对方按到在地,卡擦一声就扭断食人族战士的脖子,端是果断狠厉。

    看到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浑身鲜血的朝自己走来,叶飞雨虽然觉得对方不会攻击自己,但手中还是抓着手弩没有放下来。

    两个印第安人这才看清楚叶飞雨的身形样貌,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之色。

    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之中,像叶飞雨这样的,身材瘦得麻杆一样的家伙,都会得到废物两个字的评价,只有足够魁梧,足够强大的印第安人,单独搏杀猛兽,拥有佩戴鹰毛荣誉,才能得到其他人的敬重。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他们这两个都能赤手对付野狼的雄鹰战士,有强大的兵器,例如足够锋锐和坚硬的长刀,甚至能和美洲豹对战,也只能杀死一个食人族战士,另外四个都是叶飞雨独力杀死的!

    印第安人淳朴,虽然最后那两个食人族战士先是被叶飞雨射伤,然后被他们割喉、扭断脖子的,他们都归在了叶飞雨头上。

    不是他们谦虚,他们很清楚,两个食人族战士受了这样重的伤,就算不动手杀死他们,以后他们也是会因为各种感染死去的,自然要算在叶飞雨头上。

    至于叶飞雨是使用奇怪的武器杀死食人族战士,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歧视,在印第安人部落之中,最强大的战士才能得到最好的武器,叶飞雨能使用手弩杀人,恰好说明他是一个强大的战士。

    在他们看来,叶飞雨手中的手弩,和白皮猪的火枪一样拥有巨大威能,不过,相比起那些准头极差的火枪,显然叶飞雨的武器更加先进。

    印第安人最勇猛的战士,都无法和白皮猪手中的火枪对抗,被打中一枪,不是当场死亡就是因为感染死去,因此印第安人对火枪深恶痛绝,但很矛盾的是,他们又不得不承认火枪的威力,只要那些白皮猪愿意把火枪卖给他们,印第安人甚至愿意用五百张上等的野牛皮来换取!

    当然,两个雄鹰战士的部落极小,只有两百多人,先前和更因为其他部落大战了一场,伤亡惨重,现在只剩下五十多人,不少还是孩子和女人,不可能买得起火枪这样的强大武器。

    两个印第安人眼中惊异过后,跟着便是崇拜之色,扬起手,掌心向往的摆出印第安人问好的手势,恭敬的对叶飞雨说道:“尊敬的勇士你好,我们是卡塔克部落的战士,多谢勇士出手相救,请问勇士来自那个部落?”

    以前曾经有人把印第安人当成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不过后来才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把红色的燃料涂在脸上、身上的缘故,其实印第安人是黄种人,只是肤色比亚洲的黄种人深色许多。

    因此尽管叶飞雨打扮无比古怪,还穿着布质衣服,两个卡塔克的印第安人战士,还是把叶飞雨当成其他印第安人部落的人。

    十几年前出现在这里的白皮猪,都是白皮肤,头发眼睛颜色古怪的异类,叶飞雨一看就不是和白皮猪一伙的。

    印第安人的土著语言极多极为复杂,在地球位面的历史上,印第安人的古语言有数百上千种之多,也不知道这个位面的印第安人是否一样。

    幸好,叶飞雨拥有时空仪这样的翻译神器,自动的将他们的语言翻译成为叶飞雨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自然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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