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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背靠大树好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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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背靠大树好乘凉

    写在中间的话

    一般写在书前面的文章叫做序,写在后面的叫做跋。我这个是写在中间的,不知道叫什么。叫腰吧,好像不是那么文雅。叫幂吧,又不那么贴切。嗨,不管叫什么东西,总之我现在有话要说,自然就写出来了。

    不得不说,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

    转眼已经是2015年的尾巴了,刚刚过了圣诞节。这个非中国的节日,于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什么概念,但这却是众多商场超市的节日,促销人员早早穿上了圣诞老人的服装,在店门口晃来晃去,各种眼花缭乱的海报烘托出平淡的节日气氛。

    管他节日不节日,省钱就是硬道理。吾等小老百姓关心的是多快好省的购物。荷包的厚薄多寡才是关乎民情民意的。因此,圣诞节虽然是舶来品,但终究有渊源,有历史,而且充满温馨,不似纯粹人造的节日那般生硬,所以也算百姓的一种喜悦。

    可是此刻,我的心情并不平静,也不喜悦。在这个冬日的灰蒙蒙的下午,我忽然发现自己欠了债:是的,我欠大家的!

    说白了,这个债是一个故事的结局,很久了,都没有兑现。

    何止是结局,简直是缺了大片的情节,下部还有众多的章节没有写。

    这难道不是莫大的一笔债!?

    惭愧!惭愧!!

    一年三百六十多个日夜都干了些啥?往事不堪回首雾霾中!

    当初那些蠢蠢欲动的设想,当初那些梦幻般的心愿,欣欣然如同阳光照耀下的肥皂泡般轻盈、轻巧又五彩斑斓,孰料整个都是空付笑谈中,破碎得如同樯橹灰飞烟灭般彻底!

    是个人不努力吗?是十分的懒惰吗?

    不能排除有这样的成分,但也不全是如此。

    ——无他,变化太快!

    的确,这是一个变幻太快的时代,早晨规划好的事情,可能没到中午就发生了变化了。我写的这个故事,2014年的7月的时候开始动笔,然后机缘巧合上传到了凤凰网,又很幸运地很快得到了签约;然后受到鼓励的我一路前行,纯粹利用业余时间每天保持写个一两章,终于到年底完成了上半段。

    然后,在2015年的第一天,我怀着美好的愿望规划了下半部的进度,一天一章,也就两百章左右吧,又是差不多半年,够了吧!我这样信心满满。

    下部开始还好,走得顺风顺水。每天下班后夜晚,守着一盏小灯,对着电脑屏幕敲着一个个方块,保持着每日更新。可是变化很快就来了——我换了工作岗位,新岗位是个操心费脑筋的差事,每天的琐碎事不断,处理这些需要精力、需要口舌、需要心血,久之心境也就没有了,更新的速度也就慢了下来,但尚能隔三差五更新。再后来,变化又来了,机缘使然经营了一方小店。白天我要上班是顾不上的,但晚上需要我值值夜班,这很不幸地挤占了我的时间。开始我还能坚持更新,断断续续坚持了些时日,终究还是停顿了下来。

    对不住了!我的读者朋友们,抱歉!让你们失望了!

    我在想,我写的这个故事,本身是一个过去的故事,彼时正好心情闲适愿意拿出来跟大家聊聊,闲言碎语、茶余饭后,我信笔写之,您随心看之,绝非新闻时事那般紧要、急迫,所以就懈怠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心境变了,被琐事追逐着,很难气定神闲了。

    还好,这个故事一直在我心中,没有消散;还好,雾霾也没有遮住我的双眼;还好,我信奉既已开始,就要有一个像样的结尾,所谓善始善终者也。

    其实,故事的结局早已注定,只是过程万般姿态,非一两句话所能言语,需要慢慢道来。在这圣诞夜的雾霾里,我重新又做在了电脑前面,絮叨着未完的故事。亲爱的读者,谢谢一路有您陪伴,谢谢您的宽容与大度……容我一些时日,我一定亲口告诉您故事的结局,说好了,到时我们也许可以把酒言欢……

    好了,言归正传,继续写故事。

    蜻蜓之所以在益城能够轻而易举地成功,能够表现地呼风唤雨般神奇,这是有缘由的,不是简单的有钱、会经营如此这般就能做到的——这样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得多么成功。

    说到底,蜻蜓的靠山不一般,不是一般人想有就能有的,这得需要机缘。

    蜻蜓有这样的机缘,其实也非常的简单。我们有时候不要把一些事情想的过于复杂,其实在某种程度上那是相当地简单,简单到就像平常地推开一扇窗而已。

    但是,我们也不要把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看得太简单,一些看似简单平常的事情,其实一点也不简单,简单的背后蕴藏着深不可测的玄机。推窗容易,但找到那扇合适的窗子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告诉你吧,李之行之所以痛快地同意蜻蜓来这山高水远、既不高大上又无光鲜亮丽甚至是有点灰扑扑的益城来创业,其实是有非常深层次的原因的。

    因为李之行跟益城的一个人是相当的熟稔。李之行跟这个人的关系非同一般,这个人的能量也是非同一般。有这个人在,蜻蜓就不会失败!当然,他不能直接跟他骄傲的公主说这些,他要她相信她是凭自己的眼光和努力取得成功的。但他又要让她和他建立联系,而且是相当紧密的联系,而且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这可是一个大难题。

    其实这三天,李之行根本就不是衡量去与不去,而是在思考怎样才能让蜻蜓和那个人物非常自然地联系起来呢。

    办法是有,但不是很地道,他不愿使用,但三天下来,他发现真的没有别好的好办法了,只有做出一些牺牲了。她是爱女儿的,也是爱她的母亲的,但,唉,后来……总之是他对不起她们母女,而且伊人已逝,他只能在女儿身上弥补自己的过错,来求得一点点心安。

    他决定派出他的情人许嫣跟随蜻蜓去益城。许嫣去的目的有三,一是在蜻蜓和那位人物之间穿针引线,使两个人自然而然地联系起来。他已经告诉那个人物了,千万不能对蜻蜓透露他们之间的关系,他爽快地答应了,“就当是陌生人嘛。”李之行这才放心。许嫣是见过那位人物而且有过交往的,总之,李之行、许嫣、那个神秘人物,他们三人是有相当亲密的关系的,当然这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二呢,许嫣对蜻蜓可以起到左膀右臂的作用,毕竟经营一家综合性酒店不是过家家,没有两把刷子还真是不行。蜻蜓呢理论是有,但欠缺经验,也太理想化了,需要有个有力的好帮手。许嫣合适,商业嗅觉敏感,懂人情世故,而且注重现实,晓得曲而为之。

    三呢,这是他最期望的,他希望在商业上成功的同时,他可以挽回他们父女俩支离破碎的感情,不必整天闹心回归父女人伦,或者再进一步蜻蜓可以和于慧兰也就是她的后母可以真正的和睦相处……当然这很难,连他自己也觉得是一种奢望。

    不管怎样,蜻蜓和许嫣还是整装出发了,李之行还郑重其事地为她们搞了一个送行酒会,祝他们马到成功、顺风顺水。于慧兰也来了,一袭素雅的裙装穿得非常得体,名目皓齿,端着酒杯站在李之行的旁边尽着主母的礼仪。按照蜻蜓以往的脾性,早就火了,不是大闹一场,就是冷嘲热讽不摆她的谱,总之不会轻饶了她。但是这次,蜻蜓一反常态。蜻蜓灿若桃花,表现的像一个高贵的公主。许嫣也灿若桃花。总之表面上看是其乐融融,但各人内心是否各怀心思,那就很难说了。

    李之行看到她们一团和气,当然很欣慰,野马终于被驯服了,这可是好兆头!其实,他是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谁征服的谁。

    接下来的益城之行,果真非常的成功,可以说是大展宏图。计划进行的非常顺利,许嫣和他那位老友相谈甚欢自不必提,关键是蜻蜓也很自然地和他建立起了不比寻常的关系。当然,必要的牺牲也是在所难免的。有了这一层关系,丽森中心想不顺风顺水、日进斗金都难。

    但是,事情总有盛衰起伏,就像月亮总有阴晴圆缺,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没有谁可以逃脱。丽森在头两年经历了跳跃式的发展之后,渐渐也归于平淡。虽然这是蜻蜓刻意追求的结果,但这当中也与经济的大环境息息相关,美国的两房危机拖累了金融市场,进而影响了其他国家,在这个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中国也不可避免受到了波及,经济形势有下滑的趋势,工农业都受到了影响,旅游和消费市场自然也未能幸免,迅猛增长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现在虽然还不至于倒退,但起码是进入了胶着状态。

    然而,这些原因都是宏观的,是全局面的,很难说就是丽森中心停滞的直接原因。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存在,那就是李之行的那位神秘人物高升了,离开了益城。按理,这是好事情呀,升官发财那还不是好事情。但是,权威也是有局限的,一旦离开了所主导的环境,其影响力也会随之下滑,新的权威就会慢慢填补起来,形成新的权力中心。而丽森中心和这个新的权威说不上有隔阂,也没有什么矛盾,但就是有些不太对路,彼此不太感冒。所以说,这才是丽森中心渐渐平静下来的主因。

    蜻蜓在来益城之前绝没有想到,她会在益城和一个毫不相干的老头子建立关系,而且是非常**、甚至是有点龌龊的关系,所以没办法在阳光下生长,只能过着战争年代地下党一般的生活。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像极了那些隐秘而神圣的地下工作者,只是要把神圣这个定语去掉,她甚至觉得自己有点肮脏,有些可耻。而且,她渐渐发现,与这位重要人物保持这种关系的不仅是她一个人,竟然还有许嫣!一定还有别人,只是她暂时还不清楚而已。

    蜻蜓是矛盾的,其实她不想这样做,但现实又让她不得不这样做。她深深的无奈:这是个身不由己的社会。

    不过,渐渐地她也习惯了,毕竟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起码在益城这个小地方,她足可以做到手眼通天,轻易地了解到别人花多少钱、去几层皮都无法了解到的事情,钱嘛那倒是次要的,只要能成事,她对钱多钱少没多少概念。

    蜻蜓还很清醒,保持着低调,这符合她的个性;许嫣也不高调,因为她清楚这个人的身份实在是太特殊了,虽然拥有光芒四射的显赫地位,但也被舆论所包围,被对手所盯牢,他们恨不得他出点什么纰漏。金刚不坏之身从来都是传说,再厉害的人物其实也并非牢不可破,就像再结实的皮球也经不住千脚万脚的踢,否则总有一天会爆的!所以他是非常谨小慎微的,不允许自己和他身边的人出岔子、捅娄子。

    也正是他的这个性格,使他终于可以再上一层楼,从益城上调到更高的职位上去了。他是个聪明人,离开了益城,虽然手下、底细、棋子仍然遍布益城,但他懂得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虽然这是他苦心经营的地盘,他们是他精心培养的手下,但此一时彼一时也。彼时他是他们的老板,他们自然唯马首是瞻,现在虽然他升了,但已不是他们的老板了,已经有新老板了,他得给他们空间,游戏规则还是要顾及的。所以,益城的大小事务,虽然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但他已经很少插手了。

    这样做更好些,对大家都好,彼此顺遂,尤其是对益城他的接班人来说这样更有成就感,可以安心做事。

    在益城的那些个隐秘的枕边人,慢慢地他也都做了妥当的处理,该了断的了断,该给钱的给钱,给置办业的给置办产业,该出国的资助出国,他心里都有谱,安排的妥妥当当的,绝不会闹得鸡飞狗跳,更不会出什么岔子。所有在益城的情事告一段落了,各走各路,各不相干,彼此都没有什么怨言,就是他的原配正装的老婆也被他摆布的俯首贴耳,就像一个痴情女面对一个浓情郎一般,恩恩爱爱、侬侬我我、鸳鸯戏水,羡煞旁人。

    呵呵,真是莫大的讽刺!

    其实,他这样做不是出于厌倦,而是完全为了他的仕途考虑。他不想把这种胶着带到新地方去,新地方不比益城不是他的一亩三分地,会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的。虽然他有些不舍,尤其是对其中的两个人是真的动了感情的,也是一时无法忘却的,一个是本地的,另一个是外来的。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她们彼此毫无交集,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但他知道,这样做实在是明智的选择。纵有万般不舍,也是要做。再说了,新地方会有新的天地,自有更好的芬芳等着自己,不必再留恋旧人。他这样安慰自己。

    先前,他藏着她们、哄着她们,她们带给他快乐、满足和惬意,她带给她们财富,一笔笔真金白银!但是他一直不知道她们是否真的快乐?那些笑容背后的一颗柔弱的心,是否曾发自内心的为他笑过呢?

    他不确定。

    本地的那个是主动退出的,当外地来的那个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她就退出了。他虽然恋恋不舍,但先前他们约定过的,两年为期,到期双方即散,谁都不得阻拦,不得要挟。他是个有身份的人物,当然不会反悔。

    当然失落感还是有的,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外来的主动找上门来,正好填补了他的空虚。他的确没有想到老友会舍得把自己的情人送到他面前,这真是个意外。他还为此感动了一阵子。这样的一个大城市里出来的小妖精,在益城是不多见的,何乐而不为呢,老朋友都不介意,他纠结个球呢!所以很快他就心安理得起来。

    但是,有一点他当时绝没想到,那个她居然、竟然、果然就是他老友的女儿,亲生闺女!他不禁惊叹:商人的世界真是搞不懂,真是有一颗强大而奇葩的心脏!

    可是,你听我唠叨了这么多,你到底听明白了没有?你一定会问:他是谁呀?究竟是何方神圣,有如此能耐?

    其实不说,你也猜个**不离十,还用我说吗?一路看下来的读者应该还记得前面的情节的,其实前面已经有很多伏笔了,到这里应该是水到渠成了。

    好吧,不卖关子了,老老实实的说吧,他就是鼎鼎大名的益城前市委书记杨玉胜。

    不对呀,前面不是说丽森集团是市长陶文亮引进的吗?怎么现在又成了杨玉胜了呢?糊涂了是不?

    其实一点也不糊涂,表面上是陶文亮引进的没错,彼时陶文亮还不是市长,还只是副市长,市长是乌大华,市委书记是杨玉胜。由于杨玉胜和丽森集团的董事长李之行有着特殊的、非比寻常的关系,虽然他们的这种关系,在益城几乎没有人知道,但杨玉胜还是把功劳拱手给了负责工业和招商引资的副市长陶文亮,这正是他的老谋深算之处。

    李之行和杨玉胜可谓生死之交,想当年那可是一个战壕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而且真的是直面生死过——自卫反击战的阵地上他们曾并肩作战过,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很多故事,但与现在的情节关系不是很大,读者可以去想象,本书略过不提。

    这下你该都明白了吧,k!

    陶文亮只是那颗小花生,杨玉胜才是那棵大树!

    背靠大树好乘凉!

    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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