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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十二 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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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头很快带着小道士回来了,他神色激动地禀报道:“县尉,有大收获!这小子认出来了!您带回来的两名杀手,正是当初劫走清淼道人师徒的凶徒,至于那女的……”
  小道士也很激动,他抢过话头道:“我敢拿脑袋担保,就是她让我师傅将药丸卖给卢员外的!当时我送她离开玄都观,她对我说过几句话,我记得她的声音!”
  小道士认为,老爹就是斗笠女子。
  闫寸压了一下手,示意小道士控制情绪,又问牢头道:“环彩阁阁主呢?他怎么说?”
  “阁主也去辨认了,说身形、声音都像劫走杏花的斗笠女子……那家伙不肯将话说死,留着改口的余地呢,真是条老狐狸。”
  “正常。”
  闫寸起身,踱了几步,对吴关道了一声谢,回了关押老爹的牢房。
  “我不想对你用刑。”闫寸道:“我不喜欢折磨女人。”
  “我们都没得选,不是吗?”老爹道。
  “不,我有得选。”闫寸拽着老爹的衣领,将她提起,“从现在起,每隔半刻,我就砸烂你手下的一根骨头,从指骨开始,手指,脚趾,然后是手臂、腿,脊骨……最后是这儿……”
  闫寸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一个人浑身骨头全部断裂有多痛,他们中很快就会有人知道了。”
  老爹眼中仿佛有什么东西碎了,她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一声凄厉的惨叫传来,老爹尖锐地呼唤着:“小六!”
  小六是她的手下,惨叫正是小六发出来的。
  她焦急、愤怒,她想张口撕咬闫寸,试了,够不到,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不过是一只困兽。
  “开始了。”
  闫寸重新将老爹丢在地上,抱臂,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别急,半刻以后,你还能听到小六的喊声。”
  老爹粗重地喘着气,眼泪大颗大颗落下,抽噎很快变成了嚎啕大哭。
  小六也听到了哭声,对老爹道:“我不要紧,真的,您别哭。”
  闫寸并不阻拦两人的交流,他知道,小六越是咬牙死扛,老爹的防线就崩溃得越快。
  东边的天际露出鱼肚白时,老爹开口了。
  “住手,你们住手,我说。”
  她目光涣散,声音轻极了。
  闫寸将她扶起,給她的脚松了绑,让她能坐得舒服些。
  “是太子冼马,魏徵。”
  终于!
  在紧张血腥的拷打过程中,闫寸很难因为取得突破而欣喜,他只是深深松了口气。
  “具体说说。”闫寸道。老爹给出的信息还需验证。
  “五月戊戌,魏冼马找到我,让我帮忙劫持一名叫杏花的院阁女子,我照做了,事情很顺利,第二天我便将杏花交到了他手上……”
  “你的账本上可没记这件事。”
  “确实没有,因为我帮他是出于私交,并非穷奇的买卖。”
  “什么样的私交?”
  “当年清缴穷奇,是由太子带兵,魏冼马跟随左右,被抓后我骗了他们,我说自己不是穷奇成员,而是被穷奇掳去的村妇。可圣上的敕令是一律绞杀,一个不留,旁人都不愿惹事,唯独魏冼马为我求情……”老爹苦笑一下,“可怜他一个文臣,被我骗得团团转,最后竟真求下了情,保住了我的性命,他是个好人,我欠他的。”
  闫寸心中五味陈杂,对官差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所抓之人并非大奸大恶,而是心中仍有善念的普通人。
  老爹令他痛苦,接下来要面对的魏徵,也令他痛苦。
  但闫寸已习惯了掩饰情绪,他面无表情道:“你去环彩阁,太惹眼了,为何不派一名男子去?”
  “我从前听说,有的妻子为了讨好丈夫,会帮着丈夫招妓,我便以为……罢了,不说这个。”老爹轻轻叹了口气。
  “那说说龙纹玉佩吧,你哪儿来的那种东西?”
  “魏冼马给的,他说是太子所赏,我们合计着,若打出皇室名号,即便杏花不归,环彩阁也不敢声张,他们只能吃下这哑巴亏。如此,杏花被劫便不会引人注意。”
  “你可知道魏冼马为何要劫持杏花?”
  “杀手做事,不必知道缘由的。”
  “那再说说卢从简和清淼道人吧,你们为何要杀这两人?”
  “因为杏花被救走了……嗯……”老爹皱着眉,组织了一下语言,道:“魏冼马虽劫走了杏花,却并不想吓唬她,他一直骗杏花说太子确实想见她,让杏花在魏府等待,并未完全限制她的自由。杏花也信以为真,安心等着见太子。
  直到卢从简去了一趟魏府——太子那些私营的生意,卢从简一直是向魏冼马汇报经营状况的——那日他去找魏冼马对账,离开后杏花就不见了。
  魏府的奴仆看到,卢从简去如厕时,在后园遇到了杏花,两人聊了一阵子天。
  魏冼马怀疑杏花是被卢从简救走的,找我商量对策。
  我问她究竟为何劫持杏花,他也不肯说,只说是为了社稷安危。
  行吧,我一个杀手,管什么社稷安危,我只会杀人罢了。
  既然卢从简成了魏冼马的拦路石,杀了就是了。我买通了清淼道人,让他将毒丸卖给卢从简,如此,卢从简就能死于‘意外’,而一个男人死在一个女人床上,这种意外亲属从来不愿声张的。
  自毒丸卖出后,我的人便一直在卢府附近等消息。
  没等来卢从简的死讯,却等来了你们这些官差。我知道一定出事了,为不被你们查到,我只好杀了清淼道人,又派人去杀卢从简。”
  沉默了许久,老爹道:“我所知道的,已全说了,你莫再折磨他们。”
  “好。”
  闫寸离开了牢房。
  他已经熬了两天两夜,疲惫不堪,此刻,趁着清晨,天还没完全热起来,他想睡一会儿。
  闫寸回到了他在县衙的住处。那是典吏衙西侧尽头的一间屋子,其内有床榻。
  闫寸躺在塌上,由窗户吹进的晨风带着他的发丝抚到脸上,痒痒的,他将发丝捋到脑后,从头皮到脚心都放松了下来。
  睡着之前,闫寸摸着肚皮祈祷:但愿安固给我带口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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