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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2)章 美国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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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的是,混血儿林博文从小就很帅。他有着父亲遗传给他的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高高的鼻梁,修长的身材。不过,他的脸并非白人的脸型,而更像是中国人。总之,这种中美混合的长相,在所有台湾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强体壮。

  唯一的缺点是,林博文从小就脾气暴躁,这就不知道是遗传爸爸还是妈妈了。

  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用尽全力的照顾他,培养他。外婆爱称他为“博仔”,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都是相当凄惨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湾社会还相当封闭,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个私生子,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新笔趣阁更新最快https://www.biqusan.com/https://m.biqusan.com/

  此时,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

  乡下地方,民风更为保守,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时四处风传,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后来,她不慎怀孕,生下了孽种。

  于是,“杂种”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

  在小学时,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

  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有损中国人的形象。

  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林博文这种人是“国家的耻辱”。

  既然是杂种了,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只能忍气吞声。

  他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上学,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

  他一度将头发染成黑色,才愿意出门上学。

  这有什么用呢?他还是被骂,“杂种能染黑头发,能染蓝眼睛吗?”

  就这样,到了中学,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个女孩,一度成为林博文的女朋友。

  这个富家女的父亲,知道女儿竟然和一个杂种相好,气的差点吐血,将女儿痛骂了一顿。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还转了校,这对林博文打击很大。

  这一来,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学的嫉妒。他们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这些少年经常骚扰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后,林博文去找警察。

  谁知道,他还没开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记耳光,骂道:“你这个小杂种,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学,林博文已经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环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维也比同龄人成熟。

  悲惨和屈辱的经历,林博文开始仇恨同学、仇恨邻居、仇恨社会,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没有人对他好过,没有人把他当人看待。

  连母亲,也几个月才看他一次。

  小学时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亲,竟然一个人从台中老家坐车到台北母亲的工作单位。

  害怕丢脸的母亲,发现儿子来了以后大惊失色。她慌慌张张的将林博文拉到一个小巷子里,骂了一顿,让他赶快回去,再也不要来了。

  诚然,也许林博文的妈妈有难言之隐,此举却让孩子彻底伤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现了反社会的人格分裂,开始报复社会的行为。

  ……

  一次放学,林博文又被四个不良少年拦住,讥笑辱骂。

  之前,他曾经多次被他们打过。

  这次的林博文终于忍无可忍,挥拳反击,双方打成一团。

  一个人哪里能够打过四个人,林博文被拳打足踢,打伤在地,最后进了医院,住了整整半个月。

  出院以后,林博文决心报复。

  他从邻居的水果摊上,偷走了一把西瓜刀,找到了这四个不良少年。

  这四人见林博文持刀而来,知道情况不对,吓得立即四散逃走。

  林博文追了上去,将其中一人砍倒,连砍了几刀。

  警察赶来,将林博文抓走,这是林博文第一次砍人。

  好在被害者只是皮肉伤,加上林博文年龄太小,最终关押了十多天,由外婆支付赔款以后就领回去了。

  从此刻开始,林博文就开始了自己的黑道的生涯。

  为了不被欺负,加上报复社会的心理,林博文迅速成为街上的一霸,四处打架惹事。

  相比其他小混混,林博文有一种让人胆寒的暴戾和亡命。

  经常一语不合,林博文就立即挥刀砍杀,根本不计后果。

  为此,林博文先后几次被捕,中学也将他开除。

  外婆见他这样,经常含泪教育他要好好做人。

  不管外婆怎么说,林博文只回答同一番话:“我还算是人吗?在所有人眼中,我不过是个杂种!禽兽!外婆,你不要管我,让我死了就行了!”

  说出这番话的林博文,只有16岁。

  ……

  打架出了名,加入帮派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林博文是台中人,很快加入了当地黑帮“十五神虎帮”。

  十五神虎帮是个光复后成立的新帮派,成立于六十年代,开始主要在台中市活动,五权路、西屯路、英才路都是他们活动的核心区域。

  这个帮派的特点是:成员年轻,大哥平均都只有20多岁。

  这伙年轻人凶悍之极,毫无顾忌。

  七八十年代,十五神虎帮高速发展,成为雄霸台中的强大帮派。十五神虎帮知名成员就有:“汉童”、国印、碧鸡仔、大象、“斌大”谢崇斌、“八指明”林树旺、“猪哥吉仔”张忠信、李胜煌、“赤龙”王鸿基、“大空辉仔”王振辉、“石头”石中信等人个个都是狠角色。

  代价是,这些年轻的黑帮分子,基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打打杀杀,终究有玩完的一天!

  林博文加入帮派以后,外号就叫做“美国博仔”。

  这个新帮派,和台湾老帮派不同,一切以利益为主。

  所谓的讲义气、尊师重道等江湖规矩,在这些年轻人眼中都是不存在的。

  这些人一切都是为钱,以搞赌场、替特种行业围事、放高利贷、暴力讨债为生。

  一旦涉及利益纠纷,他们不但毫不留情的和其他帮派火拼,甚至自己人也会杀来杀去。

  比如,绰号“猪哥吉仔”的张忠信因杀人罪判刑脱逃,躲在“赤龙”王鸿基的家里。

  因为“赤龙”王鸿基曾经在“猪哥吉仔”张忠信的赌场欠下赌债,两人这次谈判未果,竟然帮内火拼。“赤龙”王鸿基被“猪哥吉仔”张忠信一枪毙命。后来,“猪哥吉仔”张忠信在警方围捕下举枪自杀。

  整个十五神虎,称之为“黑道奇葩”也不为过。崛起之后,就迅速分裂为“五权十五神虎”、“十甲十五神虎”等众多分支。

  十五神虎帮这种六亲不认的帮会,恰恰符合林博文报复社会的性格。

  在这种讲究利益的帮派中,林博文也迅速改变,一切都为了钱。

  林博文仇恨社会,不在乎自己的性命,敢打敢杀,谁都不怕。

  于是,他很快就出头,成为有名的后起之秀,有一批忠心耿耿的小弟跟着他,包括十五神虎“石头”石中信、“憨才”许涌才、丰原十三鹰帮的小黑、海线兄弟林永钦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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