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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章 29喝的时候,就点馒头,要不然太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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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29.喝的时候,就点馒头,要不然太稀

    出了沈岩办公室,杨登欢将钱如发拉在一边,笑着说道:“队长,您还得回去一趟。”

    “什么事?”钱如发一愣。

    “让处长签署一个命令,即刻对全北平城所有旅社、茶楼、技馆、澡堂排查,只要是能藏人的地方,全部排查一遍,动静越大越好,最好再拉上各大报馆,上几篇新闻。”杨登欢说道。

    “刚才怎么不说……”钱如发话一出口,马上明白过来,这是杨登欢给自己分功劳,于是满脸笑容,伸手用力拍了拍杨登欢肩膀,笑道:“好兄弟,哥哥记着了!”

    果然如此,杨登欢心下了然。不是他比沈岩或者钱如发高明,而是时代不同,这个时代的人大部分还不会借力,更不会借用媒体的力量。

    经过杨登欢一提醒,钱如发彻然醒悟,相信沈岩更是如此,有些事情,必须得高调,要不然谁又知道你的劳苦功高?

    杨登欢施施然回了办公室,坐在自己座位上,等候钱如发和李照辉回来布置大行动。清查全北平,那得是多大的动静?

    侦缉二处下属四队二科,其中一二队是侦缉行动队,三队是长枪队,四队是机动队。除了这四个队之外,还有机要科和侦讯科两个科室。这一次行动,所有四个队的队员都得参加,要不然那么大的北平城,紧紧靠着一队,那得什么时候才能查完!

    王大嘴坐在桌前装模作样地擦枪,不时地喘上两口粗气。身子被掏空的感觉让他什么也干不了,也只能擦擦枪来显示自己没有闲着。

    杨登欢羡慕地看着王大嘴擦枪的动作,不由自主伸手摸了摸腰后警棍,微微叹了口气。

    心中想到还要再等一个月,才能领枪,自己多么渴望此时手里就有一把武器。

    警察局制度规定,新警必须经过见习期,才能配发武器,见习期三个月,只给配发一根警棍。

    秦志超一直用阴冷的目光盯着杨登欢。他之前对杨登欢没有感觉,现在却越来越讨厌这个小警察。

    才来几天,就敢和自己别苗头,看自己怎么收拾他,不过这小子现在正受处长青睐,还得过了这段风头再说。

    秦志超关注杨登欢,自然将他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就连杨登欢的微微叹息也没逃过他的眼睛,登时明白杨登欢为了什么叹息。

    秦志超得意洋洋地拔出自己腰间的旧左轮手枪,笑嘻嘻地晃了晃,重重地拍在桌上说道:“这枪啊!还真是好东西!警察要是没枪,整天拎着根破棍子,那还算什么警察。”

    王大嘴突然听到秦志超没头没脑地说出这一番话,愣怔着回头,一眼看到杨登欢,登时笑了起来,枪也不擦了,连忙凑了过来。

    “秦志超,你也是从新人过来,有枪有什么了不起,过了这个月,登欢一样领枪!说不定用不了一个月,登欢就提前领枪了!”王大嘴见杨登欢脸色阴沉,冲着秦志超说道。

    王大嘴这话明显是向着杨登欢,让秦志超听起来更加不舒服。你王大嘴怎么说也是一个老警员,至于这么没有底线地拍杨登欢这个新丁的马屁?

    “就他?告诉你,咱们局里有制度,不满三个月,谁也别想领枪!”说完,秦志超还觉得不解气,站起来指着墙角的痰盂说道:“瞧见没?要是杨登欢不满三个月能把枪给领出来,我就把这痰盂里面东西全部喝光!要是他领不出来怎么办?”

    秦志超说完,眼神挑衅似的瞪着王大嘴,王大嘴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他刚才也就是随口一说,他其实也不相信杨登欢不满三个月能领出手枪。

    “我……我……”王大嘴很是为难。

    “三个月就三个月,反正也不差这两天,我无所谓。再说了,破案子不一定全靠手枪,有脑子比什么都重要。”杨登欢冷冷地说道。

    “怂了!哈哈哈,这货怂了!”秦志超一阵大笑,办公室里几乎所有人都看向他,秦志超得意非凡,用手画了一个圈子,大声说道:“你们谁敢和我打赌!”

    莫名其妙,办公室里的众人谁又会因为这事和他打赌?

    看见没人说话,秦志超更加得意,声音更是大了许多:“究竟有没走人和我打赌!滋要是杨登欢能提前领枪,哪怕是提前一天,我就把痰盂里面东西都喝光!”

    “一痰盂够吗?要不要再给你多来一痰盂?”随着说话,一阵高跟鞋哒哒声中,一个面容姣好,身材颀长,合体的警服穿在身上更显风姿绰约的女人摇曳着进了办公室。

    机要室主任郑兰。也是大家默认的办公室主任。

    侦缉二处没有下设办公室,但是处里的一些琐事总得有人去干,每每这个时候,沈岩总是交给郑兰去干,一来二去,郑兰就成了没有挂牌的办公室主任,其地位在侦缉二处,是沈岩之下名副其实的第二人,比起副处长马汉生权力还要大一些。

    “呦,郑姐……”秦志超见是郑兰,连忙陪着笑脸打招呼。

    “我跟你赌,要不要加注?”郑兰笑着说道。

    “这我哪敢啊,再借我俩胆我也不敢啊。”秦志超面红耳赤。

    郑兰不再理他,转身问道:“哪位小兄弟是杨登欢?”

    杨登欢一愣,还没有说话,办公室几乎所有人都将手指向他,争先恐后地说道:“郑姐,他就是杨登欢。”

    郑兰转头,水汪汪的大眼睛上下打量了几眼杨登欢,嘴角扯出一丝笑意,摇曳着走过去,杨登欢顿时想到了制服……那个……

    “听处长说起过你,没想到这么年轻,还这么帅,怪不得招人嫉妒。”郑兰巧笑嫣然,站在桌边说道。

    杨登欢礼貌地站了起来,叹了口气说道:“不招人妒是庸才……我已经习惯了。”

    说完就连杨登欢自己都不由得佩服自己,自己这也太能装了吧!

    郑兰眼睛里闪出一丝异色,随即笑着递给了杨登欢一张纸页。

    “什么啊?”杨登欢一愣问道。

    “处长报请余局长特批,拿了这张命令,枪房领枪。”郑兰笑道。

    领枪!杨登欢神色喜悦,王大嘴则是得意地瞪了一眼秦志超,简直比他自己领枪都高兴。

    “谢谢妹妹!”杨登欢大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兴奋。

    “你叫我什么?”郑兰一怔问道。

    “我看你最多十七八岁,跟朵儿似的,我不叫你妹妹叫你什么。”杨登欢一本正经,郑兰听了俏脸一红,更显娇羞。

    “我的傻弟弟,姐姐我都……我都……二十多了。”郑兰喜悦地说道。

    “骗子!”杨登欢瞥了郑兰一眼,又逗得郑兰咯咯娇笑,神情十分愉悦。

    办公室众人一阵蒙圈,郑兰在侦缉二处,素以不苟言笑著称,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反常啊!这小子嘴也太甜了吧!

    “喝的时候,就点馒头,要不然太稀。”王大嘴大声揶揄秦志超,顿时办公室中传来一阵哄笑,秦志超脸涨红的如同紫茄子!

    “处长让我给你说一声,咱们局新进口了一批外国军火,他建议你领一支勃朗宁m1900,便于携带,而且威力大。”郑兰临出门时,俏生生地回头,不忘又叮嘱了杨登欢一句,眼波流转又笑了一下,这才嘎嘚嘎嘚摇曳着离开。

    勃朗宁……

    秦志超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桌上锈迹斑斑的旧左轮手枪,默默无语地收了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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