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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卖唱是个技术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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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下午四点过的时候。

    “c栋405室的林东,下面有人找...”

    底下一连喊了三遍,见林东还没回神,王胖子跑到了窗前朝下一瞅,又赶紧回来:“东哥,下面有个女的,好像是找你的。”

    “女的找我?”林东问,不用王胖子回答,林东就大概知道会是谁了,除了林茜外,恐怕不会有别人,

    到了窗前看了看,果然是林茜站在下面呢,林东想了想,还是得出去一趟。

    “东哥,这女的是谁啊?”王胖子嬉皮笑脸的问道,他以为是林东的女朋友呢,王胖子人长得胖,还是学渣,所以自然羡慕有女朋友的人。

    林东呵呵一笑,他懂王胖子的意思,有时候男人也是喜欢八卦的,“是我这个身体的姐姐。”

    王胖子顿时就没了兴趣。

    林东到了楼下,脸已经板了起来,淡淡的看着林茜:“有事儿?”

    林茜刚才其实还在想着呆会见到这个弟弟得好好沟通一下,那天她确实说错话了,但是现在一看林东这个表情,林茜再想想家里的情况,好话就变得不那么好了:“林东,你是准备离家出走啊怎么的?翅膀硬了?”

    “没事儿?”林东转身就走。

    “林东,你给我站住。”

    林东当然没站住。

    林茜这下真气得够呛了,几步上来,一把拉住林东,杏眼圆瞪,林东仍然是那副表情看着她。

    “你是想气死我是不是?好,那天是我说错话了,你也这么大的人了,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搞这种离家出走的把戏?爸虽然打了你,但是其实也是关心你的,你不是说你改好了么?能不能体会一下我们的苦心?”林茜苦口婆心的道。

    林东想了想,认真的道:“我这不是离家出走,而是觉得我和家里的关系需要缓和一下,给彼此一个冷静的时间,因为说白了,你们现在根本不相信我,觉得无论我说什么都是在狡辨或是推脱责任,你看,你现在的表情就是如此。”

    林茜现在确实是一副你林东就是离家出走的表情。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段时间我是不会回青龙镇了。”林东只能表明自己的态度,至于林茜信不信就是她的事情。

    “那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不管你了。”林茜看样子还生气呢。

    “这样对大家最好。”林东点点头。

    林茜气得又瞪了林东一眼,掏出钱包,把钱朝林东手里一塞,转身就走。

    林东皱着眉头看着钱,想了想还是收起来,他可以不用这个钱,但是如果不要,林茜说不定就得以为他要搞什么事情呢,很麻烦。

    最后,林东又想起亲密的事情,扬声道:“林茜,周五那天我说的话仍然有效,你叫你那个学姐来找我吧。”

    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如果那个刘亚亚真对‘亲密’感兴趣,说不定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最起码也能解燃眉之急。

    林茜顿了顿,这才走了。

    林东回到宿舍,直接把钱塞到了被子下面,对两个一脸八卦的室友笑道:“没事,该干嘛干嘛。”

    ......

    为了使自己‘街头卖唱’的大计顺利进行,重新开课后林东也一直在努力,绞尽脑汁的挑选了十首歌,并且把这些歌谱上了曲,然后每一首都弹了好几遍。

    这些歌有些不是用吉他伴奏的,而是别的乐器,但是林东没办法呀,乐队这么高大上的条件他是弄不出来的,不过好在这属于林东的‘原创’,所以到底需不需要用吉他伴奏只有林东才知道,林东自己听得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是还是依然好听。

    其次就是练嗓子了,嗓子说好练也好练,说难练也难练,得看先天条件,林东现在的嗓子不太行,高音上不去低音还下不来,人类的极限声音能横跨五个八度,林东现在的声音最多二个半,打个比方,歌神张学友的歌林东大部分都唱不上去,倒是刘德华的歌曲林东还能勉强一试。

    练嗓子的时候当然不能在宿舍练,幸好安附高很大,也不像大学那样随处都有野鸳鸯,林东还是能找到安静的地方,过路的学生听到林东那鬼哭狼嚎的嗓子也得退避三舍。

    “东哥,你这嗓子...好像有点够呛。”王胖子委婉的道,脸上很发愁,就这嗓子不吓跑路人就不错了,还能有人给钱?王胖子觉得前景不太乐观啊。

    边上的李林拿着本书,根本看不进去,深以为然的点头。

    “你们懂个屁。”林东笑骂道:“这叫拔嗓子,别看现在难听,效果岗岗的,我的高音不行,我得练到吼起来的时候最起码嗓子不能破。”

    王胖子和李林似懂非懂的点头。

    林东也不是在忽悠他们,街头卖唱不是在室内唱歌,嗓子一定要够,必须得吼,否则别人听都听不到凭啥给钱?

    “那东哥,这都练了好几天了,啥时候能练完?”

    林东想了想:“练得已经差不多了,那就后天吧,明天得去买几件东西。”

    “买啥?”

    “先买个平光眼镜,再买个包,装吉他,到时候装钱,最后还得去剪个头发。”

    王胖子有些无语:“用包装钱?东哥,听起来怎么那么...”

    李林接口道:“玄!!”

    “对,就是玄,能有几百块就不错了,不至于用包装钱吧?”

    “这只是顺便的,否则你还想我拿个破碗?拿破碗的是乞丐,而卖唱是技术活儿,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工种!!”

    “眼镜呢?为什么还要剪头发?”

    “咱们得打造一个怀才不遇的流浪歌手形象,颓废但是有才,这才能让路人有代入感,有了共鸣,才有人会愿意来听,你说你要是在膀子上纹几个皮皮虾的纹身有人敢听你唱歌么?”

    “皮皮虾?还有人纹这个?”王胖子没有听懂林东的幽默,很傻很天真的问。

    “呃...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总之,形象和定位很重要,总之,听我的就没错了。”

    Ps:昨天章节错了,应该是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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