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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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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小晓的衣服已经晾干,我收拾好以后便朝她那赶去。在宾馆楼下,我买了牛奶和面包,估摸着这小丫头还没吃早饭。

    推开门时我发现她已经醒来,正坐在床上看电视,见我到来,她脸上露出一抹难得的笑容,气色明显要比昨天好很多,我递给她早餐,看着她大口大口吃起来。

    “今天,还疼吗?”我问道。

    “现在没事了,只是昨晚疼得差点断了气。”她笑着说道。

    “医生开的止疼药,你吃了没?”

    “吃过了,没什么作用。”

    “那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都那么晚了,你肯定已经睡了。”

    “哎,幸好没出什么大问题。要不然——”

    “我这不好好的嘛,不用担心了。”

    “那你中午想吃点什么?”

    “随便吧,管饱就行。只是我想出去走动走动,在这屋里呆着,简直要把人给闷死了。”

    “昨天刚做完手术,你这个身体,不太合适出去吧。”

    “才没那么矫情,你看看我,完全没问题的。”小晓一边说一边在我眼前晃动,证明我的过分担忧。

    “也行,出去稍微走走,或许更有利于身体恢复。”

    我拿过遥控器,特意换了一个娱乐频道,她似乎也特别喜欢,整个上午都沉浸在喜剧气氛里,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的痛苦,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抚。小晓不时捂着嘴咯咯地笑个不停,如含蓄的花朵,只从鲜嫩的绿叶缝隙露出点点艳丽。

    临近中午时分,她的精神好了许多,我带着她去了楼下的一家煲汤馆。汤鲜,清淡,富有营养,对于目前的小晓而言太适合不过了。果不其然,小晓吃得出奇地多,这让我心头泛滥起一点小小的成就感,即便这汤并非出自我手。

    经过踩点,我发现附近刚好有一处公园。吃罢饭,我便搀扶着小晓在那一丛丛人造植物间穿行。那一抹抹绿色,一条条波纹,仿若良方灵药,洗涤着小晓即将枯死的灵魂。

    “真好。”小晓坐到公园的长椅上,微笑着感叹道。

    “你说什么?”似乎并没听清她的话,我大声问道。

    “我说,真好,这地方。”

    “噢,你说这公园啊,我倒觉得没什么特别,不就一普通的公园嘛。”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觉得这里挺好,心里很踏实。”

    “你有多长时间没这么走动了?”

    “记不清楚了,最近的事太多,我几乎不怎么出门。”

    我当然明白,小晓口中所指的烦心事,分明就是学校里的各种闲言蜚语,作为一个女生,她宁愿选择闭门不出,宁愿逃避那些烦忧的现实。

    我们不再说话,就这么安静地享受着这份闲暇,不必思考生活的琐事,不必揪心各类忧愁,不必在乎彼此究竟是谁,与现实世界完全隔离,只当自己存在于一个虚无缥缈的安逸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小晓突然打破了这份宁静:“我,一会儿就回学校了。”

    “没必要那么急,这离你们学校还是有些距离,昨天刚做了手术,可不能那么糟践身体。”我竭力劝阻道。

    “可是我——”小晓欲言又止。

    “不要有那么多忧虑,现在,修养身体才是你最应该做的。”

    小晓无奈地摇着头。

    作为陌生人,她若想走,我当然也不便多留,于是我说道:“既然如此,那这样吧,反正今天的房间也已经算上费了,你干脆再住一晚,明天早上打个车直接回学校,你看这样如何。”

    小晓沉思片刻,低声说道:“那好吧,不过,又得给你添麻烦了。”

    “你都说的什么话,没那么严重。我这人吧,最见不得人家受委屈,打小就忠于雷锋叔叔精神,现在也习惯了。”我打趣道。

    邱小晓捂着嘴,笑着说道:“对,我以后也要向雷锋叔叔学习!”

    “很感谢你对我的帮助,你真的是个好人。”

    虽有半屡阳光从天空洒下,可在这冬日里,气温却并没因此而提升,寒风肆意穿行,最终透过树木的重重阻碍,张牙舞爪地向我们袭来。

    “走吧,回去吧,天气变凉了。”一个哆嗦之后,我催促道。

    小晓缓缓从长椅上站立起来,带着依依不舍的暮光环顾四周,与这亲切的风景道着别。

    回到宾馆,我将空调打开,命令小晓躺回床上,她也乖乖照做,毕竟目前的状况容不得半点马虎,一旦保养不好,那将会影响她的整个后半生。

    她安静地躺着,双眼呆呆地直视着天花板,好似在思考着某些东西。

    “小晓。”我轻声问道。

    “嗯?”她这才回过神来,疑惑地望着我。

    “你——还爱他吗?”

    “你是说——他?”

    我点点头。

    她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那笑容之下包含了太多复杂的东西,竟令我无法解读。

    “那份爱,它的确是存在过,不过现在已经死了。”说这句话时,她的语气中既带着绝望,又包含了解脱。

    “那——那如果他再找到你,你怎么办?”

    小晓笑着说道:“我只是情商低,智商可不低。”

    “噢,那我明白了。”

    “诶,不要光说我啊,你呢?为了我这么跑上跑下,你女朋友不会吃醋吧?”

    我笑呵呵地摸着后脑勺说道:“不会的,不会的,因为我还从没有过女朋友。”

    “你——你从没谈过恋爱?”小晓似乎有些惊讶,也难怪,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卖弄着青涩,的确让人难以相信。

    “嗯,他们说我太呆了,不适合谈恋爱。”

    小晓先是捂着嘴咯咯地笑个不停,然后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不谈也好,不谈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她如此说,分明是在责怪自己当初的错误决定。

    经过一天的交流,我发现小晓其实也并非那般木讷的人,她喜欢笑,喜欢捂着嘴傻乎乎地笑,喜欢听各种新奇的事情,向往那些面对着阳光的生活。俗话说得好,越是站在阴影里,就越渴望阳光能够照射到自己。

    第二天,我将小晓送上了回学校的出租车。

    临别前,她从车窗内探出脑袋问我:“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联系我。”

    小晓微笑着点点头。

    “回去以后多注意休息,不要再被其他任何人束缚了,想开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鼓励着她。

    “嗯,知道了,我会好好的,谢谢你。”

    那天,出租车来得很突然,走得更突然,在我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之时,小晓已消失于视线之中,几分钟以前,她就站在我对面,讲述着自己的快乐与痛苦,几分钟之后,她却突然消失,让我措手不及。不知为何,短短两天时间里,我发现自己已习惯了有她的生活,其实倒不如说成是习惯了她的故事。那故事里的角色固然重要,但忠实的聆听者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有他的存在,故事才变得更有意义,情感才能得到更广泛地蔓延。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无意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第一聆听者,而邱小晓的离去,又突然带走了故事里的一切,与此同时,也彻底没收了我聆听者的身份。

    回家的路上,我双手习惯性地插入裤兜,却触碰到一叠厚厚的东西,掏出一看,那是用白纸裹着的一叠人民币,白纸上写着:

    “这八百块你先拿着,等我有了钱,再把余下的还你。

    真的很感谢你,你是个好人!”

    邱小晓走后,一切又趋于平静,仿佛根本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就好比橡皮擦从纸上游走过,所有的图案都被擦掉。而我,又开始进入忙碌的工作状态之中。

    那天下班后我本来是准备回家的,可无奈加班太晚,末路公交已然错过,恰巧朋友又约我陪他应酬一个饭局,我便索性不作回家的打算。

    我这个朋友叫刘羽凡,白白净净的,一米八的个儿,地道的成都人,性格开朗、外向,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机关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不同于一个系别,学管理的他和学信息技术的我相识于一次大学聚餐,几翻交流之后我们相互产生了兴趣,相见恨晚。经过长时间的交往,我发现刘羽凡其实是一特仗义的哥们儿,值得交往。大学以来,凭着个人俊朗的外表与殷实的家庭条件,这货不知道揽回了多少花花草草,十足让大学宅男们羡慕嫉妒恨。不过他并非如网上所言的官二代那般腐朽与纨绔,平日里虽嘻嘻哈哈,可一旦遇上正事儿,他会比任何人都正经、比任何人都专注,我想这才是很多女生倾慕于他的真正原因吧。大学毕业后,经父母托关系,他进入了一家外企做公关,由于兴趣相符,加上从小跟在父母屁股后边学会的那套打通人脉关系的能耐,这使他晋升很快,没多久便成为了都市白领中的一员。但身处公关行业,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喝不得酒,至于为什么,我也一直不是十分清楚,叔叔(羽凡的父亲)的酒量在圈子里算是远近闻名,按理说羽凡也应当得到父亲的遗传,但他怎么就……?每次问他时,他也只是刻意隐瞒。

    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每次应酬羽凡都会叫上我的缘故,我从小都要帮父母干农活,身体素质自然要比城里的孩子好很多,也不知道这两者是否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来没有真正醉过,酒量到底有多少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正因为如此,我成为了羽凡强大的保护伞,每次都能将那些客户灌得人仰马翻,合同自然也就成了,所以羽凡时常翘着兰花指唱道:“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老规矩,我在公司楼下等他,他仍旧开车来接我。

    成都的夜色很美,霓虹灯时刻提醒着我都市生活的奢靡与豪华,让格格不入的我时常感觉置身于世外。这里没有耕田的牛,没有淳朴的乡下人,只有疾驰而过的各种认也认不全的名车、望也望不到顶的大楼、数也数不清的店铺、以及怎么也推敲不懂的人心。可这个充满竞争的城市空间却正是我所期待与向往的地方,即便它背后隐藏着无数的阴险与肮脏,作为在农村成长的我,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那么令我痴醉。我喜欢坐在拥堵的公交车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人上来又下去,喜欢听那标准的普通话播报站台名称的声音,甚至是喜欢那空调里流出的一丝机械味道。

    想着想着,我被一阵急促的汽车喇叭声所惊醒,循声望去,车窗内露出一张俊朗的脸。

    “你丫的,快上车!这里禁止停车!”没错,那撤开嗓门的人正是他——刘羽凡。

    我快速上车,关好了车门。

    “怎么样,今天没问题吧?”羽凡问道。

    “好着呢!来的都是些什么人?”

    “谁他妈知道?要不是为了项目,我他妈才懒得理这般孙子!”羽凡痛骂着酒桌上那些口是心非的人。

    “诶,对了,你爸给你介绍那姑娘,你去见了没有?”

    “噢,你还甭提这事儿,一提我就来气。啥姑娘啊,喊她大妈还差不多,刚从澳大利亚回来,说是什么博士,还谁谁的女儿。我看啊,就是一剩斗士,黄脸婆,属于念书念傻了那种,呆头呆脑的。你懂的,哥喜欢的是御姐,可不是那种木头。”羽凡露出一个奸邪的笑容。

    “你就将就一下吧,找个单纯的人踏踏实实地过,你爸是想让你结婚,又没让你选美。”

    “这他妈操蛋的社会,单纯的人哪儿找去?窑子里能有?幼儿园培养?那也还得等二十年吧,对不对?哥可没那耐性。所以呀,这女人呐,压根儿就没有单纯与不单纯之分,只有懂事儿不懂事儿的。唉,你老打听我干嘛,你咋不关心一下你自己!一把年纪了,还没谈过恋爱,我都替你丢人!”。

    “要你管!”我别了他一眼。

    “噢,我明白了,难道是?你那玩意儿有问题?来,让洒家鉴定鉴定。”羽凡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朝我裤裆抓来。

    “**那才有问题!哥这是在等风云逆转、宝剑出鞘的机会。”我甩开羽凡的手说道。

    “哟哟哟!还宝剑,都绣了吧?要不给你介绍一妹子?给你那宝剑除除锈,做做保养?”

    “滚一边儿去!”

    “哎!你呀,太无知了!tooyoung,toosiple!”羽凡朝着我投来鄙视的目光。

    我从未将遇见邱小晓的事向羽凡透露半个字儿,一方面觉得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应该有个结束的样子,我不希望再有第二个聆听者,因为如此而来,我也就会变成那个故事里的人;另一方面,对于天生大嘴的羽凡而言,将此事告诉他,也便等同于告诉了全天下人,这事毕竟不光彩,所以,我打算将它作为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尘封。

    汽车在拥堵的车道上缓慢地行驶着,一阵阵的车鸣声让人心烦,若不是我与羽凡调侃着,暴脾气的他早已将头伸出窗外破口大骂了。成都虽大,大得让我无法想象,但无论多大,却怎么也容纳不了这拥堵的车辆和烦闷的情绪。儿时的记忆中,汽车是奔驰着的,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奔跑是它的宿命,似乎永远都未曾驻足停留,而如今我所见到的,则是一辆辆佝偻着的汽车,他们虽遵守着城市的交通规则,却也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天性——奔跑。

    经过大概一个小时的走走停停,我们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家四星酒店,店面装修得何止华丽,让普通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服务生打开车门,引领我们进去,坐了电梯,上了6楼,来到一间包房,里面坐满了一大桌人。其中几个我是认识的,都是羽凡部门的下属,我们在酒桌上奋战过不止一次,想必他们早已安排妥当,只等我们就位,而另外几个则是生面孔,年纪稍大,不过从穿着和气质上来看,我知道他们便是羽凡口中所谓的“孙子”了,应该又是哪家公司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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